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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村民诉芗城区政府拆迁补偿纠纷案将开庭 索赔超3000多万引关注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浯仓村村民蒋某生(原告)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漳州市芗城区政府在未达成合法协议、未提供充分补偿的情况下,对其名下1998年建的漳华路边收购水果店面加工厂、农贸市场、商铺及承包土地实施暴力偷拆除,漳华路店仔圩店面领导诱导自己拆迁加倍赔偿造成巨额财产损失,索赔金额超3000多万元。该案涉及征地拆迁程序不合法、补偿标准争议等问题,不合法暴力偷拆迁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请关注。

事件经过:多处房产土地遭暴力偷拆迁 蒋某生等六户村民称未获合理补偿

据原告陈述,其名下多处财产在未签署正式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被暴力偷拆迁。

农贸市场争议:原告与弟弟蒋某良共同向浦南镇政府和浯沧村委会承包50年农贸市场,总投资1560万元,在承包期仅18年时原告不同意没有签字就被前一届芗城区政府、开发区、浦南政府违反合同暴力拆迁。原告称弟弟在镇干部威胁施压下签署了三分之二份额的协议,但其原告本人三分之一未同意签字。农贸市场评估总投资1560万,最终赔偿不足200万元,远低于投资成本,损失了一千多万。

店面拆除纠纷:

宝天大道14间店面基础:原告称,2018年没有任何文件通知被拆迁时市场行情为每间28万元,但政府与三某公司联合压低价补偿,5户十多间一间统一仅获5万多元(政府一间统一支付3万多元,三某公司一间统一赔偿2万现金而已 当时三某公司承诺一间统一赔偿2万元未兑现),14间按照评估总差额达322万元。

漳华路6间店面及两套6间房屋:1998年合法建,政府没有任何文件通知情况下2024年3月11日,被芗城区政府、城管、浦南镇政“府权大于法”以“旧房不好看”为由暴力偷拆除其1998年建设的合法店面房屋加工厂。拆迁之前,镇领导3个人曾口头向蒋某生说芗城区领导说两次了:“旧房不好看拆迁”向蒋某生承诺要“多赔偿”,但至今未兑现。原告要求重建12间被拆除的店面房屋恢复原状,或按照当前市场行情价以每间120万元的标准进行赔偿。

土地强征问题:布坑新村项目被政府占用其7.38亩土地,芗城区政府颠倒是非谎言辩称“土地性质未变更”,但实际已填土建房了。原告要求按评估价赔偿未果。

原告称,1980年其7户建漳华路店仔圩店面,1996年芗城区政府因漳华路拓宽被领导诱导配合拆迁,当时带队领导承诺30号之前带头拆迁加倍赔偿,但拆迁到至今已经30年了,当时建店面房子的人已经死了5个人了还未获补偿,现请求按现在拓宽赔偿标准及住房补助政策执行。

核心争议:暴力偷拆迁程序不合法及压低补偿或赔偿。

原告在诉讼中指出,区政府对多项暴力偷拆迁程序严重不合法:

程序缺失:没有省政府和中央批文未依法发布征收预公告,未协商同意即提前暴力偷拆迁多次店面房子;2024年5月31日收到的芗城区政府颠倒是非暴力偷拆迁权大于法欺压百姓的谎言《补偿决定书》全盘否认其诉求,且未列明法律依据。

补偿悬殊:农贸市场暴力偷拆迁25间店面每平方米才赔偿800元,远低于政府规定的店面一平方按照两平方给于赔偿店面大约8000元/㎡标准(含双倍面积及租金),且兄弟投资6000多平方三通一平和更化投资300多万未获赔偿一分钱。

原告1998年建收购的漳华路水果加工厂(6间店面上面有隔热层和两套房子(6间)都有营业执照和门牌号商铺)遭政府权大于法暴力偷拆迁破坏损失惨重,该房产经村委会、镇、芗城区区土地局同意批准建收购水果加工厂,周边几个村村民均可作证。

村民原告诉求:1.请求龙岩中级法院撤销芗城区的《补偿决定书》。

2,请求判政府重建12间店面房子加工厂还原告或提出按照市场行情价一间120万赔偿和被埋的钢筋及材料,

3.请求判农贸市场赔偿1360万元、必须按照原来50年合同租金交。

4.请求判布坑新村土地7.38亩评估及石头合计补偿243万元等,

5.漳华路店面按照现在拓宽赔偿标准赔偿和以前一样同样是漳州华路拓宽征用标准赔偿,

6、以上5条合计总损失3000多万,请求判赔偿总额3000多万元。

目前,该案已由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事件后续进展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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